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0-02-10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今日起将金花清感颗粒纳入基本医保医院制剂报销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为了做好甲流防控工作、保障参保人员防控甲流用药需求,北京市将首医大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生产的金花清感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院制剂报销范围。
市人保局同时提醒参保人员,金花清感颗粒纳入医保医院制剂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除鼓楼中医医院外,仅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的24家二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23家综合医院中医科,例如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望京医院、朝阳区中医医院等,以及北京儿童医院、天坛医院等的中医科。
具体名单可到北京市人保局网站www.bjld.gov.cn查询。
附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金花清感颗粒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通知